12月12日訊 NBA杯1/4決賽,火箭91-90險勝勇士。
比賽最后3.5秒,裁判在雙方球員拼搶球權的過程中吹罰了庫明加對杰倫-格林犯規(guī),該判罰引發(fā)了爭議。
本場比賽主裁判比利-肯尼迪在賽后接受采訪時解釋了這個判罰。
問:為什么在比賽的最后時刻,在距離籃筐80英尺遠的地方,吹罰一個爭搶球的犯規(guī)(loose ball foul )?
答:防守方對進攻方在脖子和肩膀區(qū)域進行了接觸,確定了犯規(guī)需要被吹罰。